大昌(2010)02号
关于对2009年度创优质工程及标化工地进行奖励的决定
各单位、科室、项目部:
2009年度,公司及各项目部狠抓工程质量,安全生产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创出了舟山市优质工程“海山杯”二个,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二个,舟山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一个,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一个。
为了鼓励项目部创出更多的优质工程和标化工地,进一步打响大昌公司品牌,根据大昌(2006)38号、39号文件有关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09年度获奖工程予以奖励。
附件:09年度获奖工程名单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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