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昌〔2010〕1号
转发《关于切实做好今年“两节”期间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所属各单位、项目部:
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切实做好今年“两节”期间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建建发[2009]293号)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高度重视,专人负责,对各项目未结算和拖欠的工程款抓紧排摸,及时催讨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,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。
附件:1.建建发[2009]293号文件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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